政府信息公开

太原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太原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太原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范围

    太原市审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太原市审计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太原审计”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taiyuan.gov.cn(太原市政府门户网站)和http://sjj.taiyuan.gov.cn(太原市审计局);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下载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使用自有邮箱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tyssjjbgs@126.com,通过后可以到本机关档案室进行查阅。

查阅地点:太原市半坡西街49号;

办理时限: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4052627。

 

 

 

 

 

 

 

太原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太原市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太原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

一、单位名称

    太原市审计局。

二、职能权限

(1)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2)组织起草审计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全市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与市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直接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收支,各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市政府及其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环境保护资金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4)向市长提交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纠正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5)对市有关部门,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及审计监督对象依法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督促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损益。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服务范围

   太原市审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太原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太原市审计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档案室进行查阅。

四、办公地点

  太原市半坡西街49号

五、便民服务电话

  0351-4052627

 

附件:太原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