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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审计局       字号:[ ]

关于太原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9日在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太原市审计局局长    闫晓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依法履职尽责,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监督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六地”发展定位,深化全方位转型,聚焦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推动太原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聚焦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助推经济发展回升向好。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欠税清缴力度,全市税收收入增长1.2%,实现稳中有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6.8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65.53亿元,继续推进存量资产盘活,统筹用于转型发展和保障民生领域。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8.6%,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要求,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力量,支持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重点工程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教育支出107.07亿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支出27.33亿元,“三保”支出264.71亿元,兜牢民生底线。

——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强化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应用,出台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发挥定额标准基础支撑作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选取44个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86亿元。出台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债券资金全流程绩效管理。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建立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促进非税收入收缴便利化、规范化管理。

——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有效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市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和审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部署,压紧压实部门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效能提升。以“破难题、促发展”为目标,由点及面推动系统性整改,做到真督、真推、真检验,切实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至2024年7月,针对2022年度市本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已整改87.65亿元,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率96.24%,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率84%,持续整改类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制定完善制度44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61亿元,支出331.5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5亿元,支出156.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97亿元,支出10.2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03亿元,支出128.1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一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至2023年底,由于资金下达晚、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进展缓慢等,环境污染防治等部分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部分直达资金结存在市县财政。三是部分政府投资基金未发挥投资引导效益。因基金投资决策机制未理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4.12亿元自设立以来未实现投资。

(二)预算分配管理仍需完善。一是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交叉。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别向3户市属企业安排支出2441.15万元、4481.96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精准。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三是超范围分配教育费附加3077.96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一是预算收支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应收未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201.28万元;已收回存量资金8.36亿元未及时统筹使用;盘活公租房等存量资产的产权、经营权未理顺。二是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对绩效跟踪监控的5.12亿元50个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至年底预算执行率为26.17%;18个部门单位38个项目2.37亿元绩效自评质量不高,7个部门单位100个项目2.55亿元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市财政未及时审核纠正。

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仍需规范抽查发现,因项目进展缓慢未达支付进度等,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结存在市财政或项目单位;个别单位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编制不实,超进度支付工程款8527.95万元,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425.1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01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其中现场审计8个部门,延伸审计二、三级预算单位45个,同时对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9个部门单位12个项目在上年结余较大的情况下,又以相同项目编制预算8790.6万元,至年底有6265.45万元未执行。

(二)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10个单位应收未收、应缴未缴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3611.94万元;6单位未将存量资金224.25万元上缴市财政25个部门101个单位24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32个部门114个单位321个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12月支出占全年支出83.03%

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够到位。2所学校挤占项目经费772.99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等;1个单位超标准支出在押人员给养费293.85万元;3个单位超范围支付或垫付水电费、超进度支付工程款111.98万元;2个单位违规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16.85万元。

(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规范16个部门单位超范围将物业服务等27个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涉及预算资金1.99亿元;31个部门单位将39个应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的项目备案为竞争性磋商,涉及预算资金3961.37万元;3个部门9个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确定项目单位,涉及预算资金6212.87万元

三、重大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2021和2022年度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0年至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项目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审计情况。市本级未依据区域经济增长潜力科学分配市场主体增长目标;5个县区滞留专精特新、科技项目等16项财政奖励资金1.07亿元;10个县区564条行政许可事项未及时在政务服务平台发布;31宗“标准地”出让时未实现“地证同交”。

(二)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一是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规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4.93亿元分解下达超期;由于项目进展缓慢等,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3.37亿元滞留在市县财政或项目单位;清洁取暖配套资金未到位;违规向5个非储备库项目安排资金8800万元。二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个别县区拖欠煤改气运行补贴5052.41万元、多拨付燃气公司煤改气运行补贴932.11万元;2个县市重复发放清洁取暖补贴222.19万元;个别企业通过虚报投资额的方式套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7.72万元。三是部分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不到位。3个县区3个项目未按期开工影响水质改善及达标,涉及资金1.93亿元。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一是规划计划缺乏约束力。3个县区违规将374个小区调出计划,7个县区未经批准对847个计划外小区实施改造,3个县区将5个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6个县区394个小区改造未按计划时间完工。二是项目管理不严格。部分已开工改造的小区存在资金缺口;6个县区已完工的139个小区存在未实施保温节能改造、强弱电未下地等问题;6个县区15个小区9个项目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1053.68万元。三是建管机制不健全。3个县区6个小区未按规定建立建管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4个县区179个小区改造后未引入物业管理,影响改造成效。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中共太原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金融、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并州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市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3家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至2022年底,3家市属企业账面资产总额97.24亿元,负债总额55.46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1.78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76.72%。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信息不实。会计核算不准确,造成少计收入4421.57万元、费用2328.65万元;为完成考核任务将加盟方收入、费用纳入核算范围,分别多计收入、费用3275.63万元。二是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薄弱。因财务报表合并不完整、将股东投资计入往来等导致少计资产9591.45万元工程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长期未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11亿元;购买的2118.67平方米办公用房闲置达四年。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太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政策落实情况,公司资产总额4.13亿元、负债总额887.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0.21%。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资本实力弱,注册资本金未达省政府5亿元的最低要求;业务发展缓慢,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不达省政府2倍的最低标准;风险控制不严格,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余额放大倍数超最大5倍规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至2023年底,主管部门未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领域专用设备资产标准。二是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信息台账和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反映的16个部门85个单位土地、15个部门81个单位房产面积不一致;15个部门单位少计房产、设备等价值3.63亿元、土地等6.58万平方米;9个部门单位资产账实不符。三是违规处理处置资产。10个部门单位监管不严,土地房产2.15万平方米、设备55.53万元被无偿占用;个别部门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500平方米存在流失风险。四是闲置资产未调剂利用。2023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不够,在9个部门单位办公用房1.96万平方米闲置的情况下,54个部门单位租赁办公用房6.64万平方米支付租金4461.29万元;2个部门闲置商业用房等房产2.16万平方米。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2年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展规划落实不到位。市本级未编制节约用水、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规划;对涉水项目用水审查不严,269个项目未上报用水需求,立项与用水指标计划管理脱节。二是供水用水结构不合理。因自来水价倒挂、黄河水成本较高等,黄河干流水利用率不高;市本级和2个县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未达20%的要求;地下水用于景观绿化和人工河湖补水410.76万吨。三是涉水监管能力亟待提升。3个县区下达用水计划未体现节约用水要求;2个县市水务部门未对年度用水量超计划30%的3家企业督促指导制定节约用水方案。

五、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市级审计机关共发现并移送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2件,涉及84人。一是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较为突出。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9件。主要是在医疗、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一些单位或个人挤占挪用、高价采购设备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二是资金资产管理问题多发。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24件。主要是在国有资金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决策、审核把关不严等造成损失浪费;一些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违规选取招投标方式、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三是基层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9件。个别单位公款私存、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一些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套取资金等。

、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政策效能,提升财政资金保障水平。一是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注重时效,避免出现政策“空窗期”,推动政策红利及时、精准、充分落地。二是深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强财源建设、有效盘活资产,深挖增收潜力,巩固好财政收入增长态势;强化“四本预算”衔接,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加强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储备质量,支持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项目。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严格推动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好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三是严格政府采购项目监管,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四是加强直达资金管控,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三)严格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摸清资产底数,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加强闲置资产共享调剂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二是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加强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

(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分阶段整改和长期整改的问题,严格执行整改计划,明确阶段性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直至完成整改;对历史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问题,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推动有序化解处置,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制度倒逼责任单位及领导干部提高整改政治站位、增强财经法纪意识,推动政令畅通。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太原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夯基起势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太原篇章。